根据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,现将清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改建1台10t/h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相关信息公示如下:
建设单位:清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清远市清新区107国道清新路602号
公示内容:清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改建1台10t/h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,清远双汇食品有限公司改建1台10t/h生物质气化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
公示时间:公示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
公示期间,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