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 :8:30-17:30 周六至周日 :9:00-17:00 联系人:王经理 电 话:15816206988(微信) 邮 箱:673018719@qq.com 地 址:清远市清城区凤翔大道东方天城1号楼2816 |
关于印发《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的通知发表时间:2020-10-15 16:09来源:生态环境部办公厅网址: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5/202009/t20200916_798566.html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生态环境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,各直属单位,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: 为贯彻落实《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科技体制改革激发科技创新活力的实施意见》(环科财〔2019〕109号),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,增强重点实验室对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支撑引领作用,现将新修订的《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9月11日 (此件社会公开)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0年9月14日印发 |